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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顯示的是 11月 22, 2012的文章

李友邦__台灣義勇隊

李友邦 臺北蘆洲人, 1922 年入臺北師範, 1924 年因從事抗日活動被退學。赴大陸,入黃埔軍校第二期。孫中山曾協助其成立「臺灣獨立革命黨」。 1927 年,任廣東臺灣革命青年團宣傳部員。 1938 年,在浙江成立「臺灣義勇隊」。後參加臺灣革命同盟會。 1945 年返臺, 1946 年任三民主義青年團臺灣支部主任, 1947 年二二八事變在南京被囚三個月。 1949 年,任臺灣省黨部主任、省府委員。 1950 年其妻嚴秀峰以參加叛亂組織之名被捕,次年李友邦也被捕, 1952 年遭處死。 也可以參考維基百科的介紹: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6%9D%8E%E5%8F%8B%E9%82%A6

林獻堂之大事略表

林獻堂( 1881 ~ 1956 年) 名大椿,號灌園,字獻堂,臺中霧峰望族。 1903 年任霧峰區區長。 1907 年赴日本,結識梁啟超。 1913 年,與板垣退助商談, 11 月板垣入臺成立「臺灣同化會」。 1914 年,發起創辦私立臺中中學。 1919 年,與蔡惠如等人發起組織聲應會、啟發會和新民會,並先後創辦臺灣青年、臺灣、臺灣民報,臺灣新民報,積極推動民智啟蒙。 1921 年,領銜向日本國會提交「臺灣議會設置請願書」,開始領導臺灣議會設置運動。是年 10 月,發起組織「臺灣文化協會」,被推為總理。 1923 年,任臺灣民報社社長。 1927 年,與蔣渭水等籌建「臺灣民眾黨」。 1930 年,參加「臺灣地方自治聯盟」。 1932 年反對總督府的臺灣米輸出入限制措施。 1936 ~ 1940 年,避禍日本。抗戰勝利後,至南京謁中山陵,並晉見蔣中正。返臺後,加入中國國民黨。 1946 年起,歷任臺灣省參議員、彰化銀行董事長、省政府委員及臺灣通志館館長、文獻委員會主任等職。 1949 年秋,旅居日本。 1956 年 9 月病逝東京。

日治台灣時期之抗日事件__西來庵事件

余清芳( 1879 ~ 1915 年) 出生於阿猴廳,家境貧困,曾加入抗日組織,後遭日軍瓦解。任職臺南廳巡查補不久即辭職,至臺南廳各地齋堂,宣揚抗日思想,引起日方注意,找名目將其押至收容所管訓。出獄後,因工作結識西來庵董事蘇有志等人,並以西來庵為根據地,結合宗教宣揚抗日思想,後遭通緝避居山區。曾聯合民眾攻擊臺南廳南庄派出所,戰敗,當地居民遭日方屠殺達數千人,史稱「噍吧哖事件」。後遭逮捕的抗日志士一千四百多人,其中,余清芳等九百餘人被判處死刑。 西來庵事件 起事者為余清芳、江定和羅俊。余清芳( 1879 ~ 1916 年)曾任臺南廳巡查補,後辭職在臺南、高雄一帶的齋堂活動, 1915 年初,其與江定、羅俊在臺南的西來庵,集結群眾,宣傳抗日,並以修廟為名,廣募捐款,準備舉事。其後余清芳被推為「大明慈悲國」大元帥,江定為副元帥,羅俊、蘇有志為左右參謀。為擴大反日力量,派羅、莫二人到臺北聯絡同志,後因事機洩露,二人被捕下獄處死。在日人的嚴搜下,余清芳、江定決定提前舉事,於當年的 7 月 9 日 ,率二千多名群眾,先後攻下甲仙埔支廳等地的警察派出所,殺死日人六、七十人。 8 月 6 日 ,攻克噍吧哖市街, 10 月占領高地虎頭山,憑險構築要塞。臺灣總督安東貞美急調軍、警圍剿,余清芳、江定在血戰七晝夜後,失敗被捕,被捕入獄者達一千九百餘人,其中八百六十六人被判死刑。

甲午戰爭之原因__東學黨亂事

東學黨     朝鮮人崔濟愚所創,融合儒、佛、道三教為一體、以與西方天主教為代表的西學對抗,為一半宗教性質的祭外團體也。

清治台灣時期抗日事件_苗栗事件

苗栗事件 是由同盟會會員羅福星所領導,他以「驅逐日人」、「光復臺灣」為號召,獲得一千多人的響應,但不久就被日本警察發覺,當時涉嫌被捕的人多達九百餘人,其中二十人被判處死刑,他們在刑場上都表現出從容就義的氣魄,使日本官員也為之感動。 羅福星 字東亞,號國權。廣東鎮平的客家人。生於印尼, 1903 年畢業於巴達維亞中華學校,隨祖父遷居臺灣,入苗栗公學校。 1906 年在廈門結識黃興等,加入中國同盟會。受聘為廣東視學,兼廣州府學堂監督。先後出任新加坡、巴達維亞的中華學校校長,不久,又任同盟會緬甸聯絡站書報主任。 1911 年,參加黃花崗之役,隨黃興攻打兩廣總督署,負傷脫險。辛亥革命時,率南洋義軍二千赴武昌。民國建立後,回鎮平任大地中學校長。 1912 年,奉孫中山之命入臺發展組織,宣傳革命,準備抗日運動。 1913 年 3 月,在苗栗主持召開抗日志士大會,發表大革命宣言,號召臺人起事,年底羅福星在芝蘭 三堡被捕。 1914 年 3 月,在淡水被日人絞死。  

唐景崧、辜顯榮、劉永福之簡單事蹟

唐景崧( 1838 ~ 1924 年) 字維卿,廣西灌陽人, 1865 年中進士。清法戰爭間至越南招撫劉永福,戰爭結束後因功授臺灣道。 1891 年升任臺灣布政使, 1894 年接替邵友濂成為臺灣第三任巡撫。甲午戰敗後臺灣割讓給日本,與臺灣士紳成立臺灣民主國,並被推舉為總統。唐氏布告天下,成立民主國乃不得已之舉,希望積極抗日。日軍登陸臺灣後,人心渙散,唐氏隨即逃到淡水,登上德國船隻逃往廈門。著有請纓日記一書。 辜顯榮( 1866 ~ 1937 年) 出生於彰化鹿港,日本據臺前為小商人,因迎日軍進臺北城而大受重用。曾任臺北保良局總局長、臺北保甲局總局長、全臺官鹽銷售組合長、臺灣總督府評議員及日本貴族院議員等職,為日治時期少數受日人重用的臺人。涉足政治圈並保持良好關係,受重用並獲得鴉片、鹽及樟腦專賣權,獲取大筆利潤。此外,跨足金融業,投資彰化銀行及米糖進口,成為臺灣富豪。為政權替換時期的獲利者,也因此至今對其功過仍有爭議。 劉永福( 1837 ~ 1917 年) 本名建業,字淵亭,廣東欽州人。 1865 年率鄉人投入太平軍,號稱「黑旗軍」,曾率兵入越南協助平定亂事。 1884 年清法戰爭爆發,劉氏於諒山大破法軍,因功授提督之銜。 1894 年甲午戰爭期間奉命來臺,鎮守臺南。臺灣民主國成立後,擔任民主國大將軍,迨民主國潰敗,唐景崧內渡,劉氏應眾人要求暫時主政,設議會、籌軍費、開辦郵電、發行鈔票,當日軍逼近,劉氏仍力戰數月,後見大勢已去,乃化妝藏匿英輪內渡。辛亥革命( 1911 年)後曾出任廣東全省民團長。

馬關條約之補充資料

馬關條約 條約的主要內容為: 1. 中國承認朝鮮自主,即默許朝鮮由日本宰割,中國不再過問  2. 割讓遼東半島、臺灣、澎湖,此次割讓之區皆為要害之地,不似過去割讓給英、俄之地為荒涼邊遠之地  3. 賠款二萬萬兩,三年內付完,約為中國全年收入的二倍,鴉片戰爭及英法聯軍對英法賠款的七倍。日本以這筆巨款發展國內實業,擴張軍備,加緊對華侵略  4. 日本得以在中國各口岸從事工藝製造,建立工廠,使用中國廉價原料、人工,產品又不必納稅,此點嚴重影響到中國的工商業,而各國又援引最惠國待遇,紛紛在中國設廠從事製造,使中國的工商業無法與外國商人競爭。當時李鴻章並未了解此點嚴重性,竟輕易妥協  5. 開蘇州、杭州、沙市、重慶為通商口岸,日船可航行長江、運河、吳淞江,使日本深入內地  6. 日本享有領事裁判權與最惠國待遇,取得與西方國家同等地位  7. 日軍占領威海衛三年,待賠款繳清,商約批准之後才退出,占領所費軍費全由中國負擔。

清法越南戰爭之補充資料

清法戰爭 *起因:    1884 年(光緒 10 年) 4 月 13 日 ,即有法艦藉口購煤進入基隆港,一時情勢緊張,清廷警覺到臺灣防務的重要, 7 月 16 日 劉銘傳奉派在基隆登陸,來臺督辦軍事防務。 *過程:    1884 年 8 月 5 日 :法國軍艦由孤拔( Anatole Courbet )率艦砲攻基隆,並從三沙灣登陸,清軍反擊,法軍死百餘人,迫使法軍撤回艦上。法艦的旗艦及砲艦被清軍擊中,孤拔只好撤軍,轉攻福州。    10 月 2 日:法軍再攻基隆,在仙洞附近登陸,進占基隆街市區及獅球嶺各堡壘。劉銘傳評估形勢認為基隆難守,對臺北威脅比淡水較輕,決定棄基隆守淡水。    10 月 8 日: 800 名法軍在淡水沙崙登陸,被埋伏三方的清國軍隊反擊, 300 餘名法軍被擊斃, 14 名被活捉。由於法軍在陸上無法得逞,孤拔乃自 10 日 23 日起封鎖臺灣海峽各海口(直到翌年 4 月 16 日 止),造成沿海漁民、商人的生活財產頗多損失,物價也因此騰漲。    1885 年 3 月 5 日 :法軍再度進犯基隆月眉山、深澳坑,雙方死傷慘重。法軍攻向臺北的軍事行動受阻,孤拔乃決定轉向澎湖進攻。 3 月 29 日 ,法軍艦隊進犯澎湖, 31 日占領媽宮(今馬公)。今天馬公市觀音亭前面的海濱,當年砲火最激烈,觀音亭曾被毀,後來又重建。法軍順利占領澎湖,不過法軍在越南的諒山一戰大敗,使得清法之間的戰況改觀,走向議和的局面。 *結果:   清國與法國簽訂和約,戰況解除。法將孤拔則於 6 月 11 日 病逝於澎湖。清法戰爭使得清廷更加感覺到臺灣戰略地位的重要,因此戰爭結束後,包括左宗棠在內的朝臣提議將臺灣從福建省獨立出來建省, 1885 年 10 月 12 日 清廷決定臺灣正式建省,任劉銘傳為第一任巡撫。   學者許雪姬指出:「如果沒有清法戰爭發生,如果法軍不占領澎湖、進犯臺灣,也許臺灣不可能在 1885 年建省。」   【資料來源:李筱峰,臺灣史 100 件大事(臺北: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, 1999 年),頁 92 ~ 93 。】

1874牡丹社事件日軍入侵補充資料

日軍侵臺──石門戰場 * 過程 : 日軍登陸後,最初 10 日間( 5 月 7 日 ~ 17 日)並沒發生重大戰鬥。到 5 月 18 日 ,有脫隊的士兵 5 ~ 6 人在雙溪口、四重溪一帶巡邏時遭受攻擊,班長被防守石門的牡丹社原住民馘首。當時 18 番社中只有牡丹社和高士滑社反抗日軍,其餘 16 番社則或歸順或觀望勝敗再決定和戰。 5 月 21 日 ,日軍搜索隊在四重溪遭受攻擊。翌日,佐久間左馬太中校(於 1906 ~ 1915 的 9 年間任第 5 任臺灣總督,任期最長)率 250 名步兵馳往救援,雙方在石門展開激戰。   佐久間派 20 餘名兵員從四重溪左岸的森林中潛行攀上石門絕頂,自上往下射擊。交戰結果,日軍戰死 5 ~ 6 名,牡丹社頭目阿祿等 16 人被殺。數日後,卓其督的養子潘文杰(漢人)等各番社紛紛向日軍投降。 *結果:〈北京專約〉   清廷方面,沈葆楨的籌設防務尚不足應急,新疆以陝甘回變,安南與法國紛爭告急,李鴻章亦認為賠款以換取日本撤兵,維持兩國和好,亦非不值得。    10 月 31 日由英國公使(當時尚無大使制度)威妥瑪的調停,賠款由日方所提 200 萬兩減為 50 萬兩達成協議,互換條款及憑單,日軍在 12 月 22 日 全部撤離,清國才付清銀兩。這個條款即〈北京專約〉,要點如下:    一、日本國此次所辦,原為保民義舉,中國不指以為不是。   二、中國給付遇害難民撫卹銀 10 萬兩,日本退兵,以及在臺地所修道路、房舍等中國願自留用,准給費 40 萬兩。   三、中國對於臺地生番宜設法約束,以期永保航客不再受兇害。   至是,日本出兵臺灣以來,歷時半年的軍事行動與外交折衝乃告落幕。清廷花錢消災,用 50 萬兩銀爭回了臺灣番地的領土權,卻失去了琉球藩屬。日本為了替 54 名被害的琉球人討回公道,動員陸海員及軍役六千多人,卻付出 573 條生命,耗掉軍費 770 多萬圓,而從中國獲得 67 萬圓的賠款。從這些數字來看是絕對划不來的,然而,日本因此解除琉球與中國的宗藩關係,做為「處分琉球」,廢滅琉球(中山王)國,兼併為日本領土 (沖繩縣; 1879 )取得依據。更由於清廷正式承認日本出兵臺灣的合法性,而開啟了 20 年後日本攫取臺灣的門戶。

清代台灣涉外事件大事記

年代 事件 過程 1840 鴉片戰爭 英國船艦曾至鹿耳門外,被鎮守的臺灣兵備道姚瑩及嘉義出身的水師名將王得祿所驅離 1860 英法聯軍 英法聯軍後,雞籠、淡水、安平、打狗列為通商口岸。各國陸續在通商口岸設立領事館與海關外,外國洋商也紛紛設立洋行作為貿易之所 1867 羅妹號事件 名為羅妹號 ( Rover )的美 國船隻在臺灣屏東一帶發生船難,不幸為當地原住民殺害。此時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來臺,希望能與原住民頭目會面,臺灣官員卻告知「番」地不歸管轄 1868 樟腦事件 英商必麒麟違反禁令在梧棲買賣樟腦。雖遭取締,仍不斷走私,與官方衝突,英國竟然派遣軍隊。最後清廷開放樟腦買賣及傳教自由 1868 大南澳私墾事件 英商荷恩於南澳進行私墾,經噶瑪蘭廳向英方抗議,但隔年荷恩溺斃,此事件告終結 1871 牡丹社事件 琉球船山原號遭颶風漂流至臺灣南部,為原住民部落所殺害,日本藉此向清廷交涉,惟清廷答曰「生番」是化外之地,政教不及,遂給日本取得出兵藉口 1874 日軍侵臺 日本派兵攻打臺灣,與恆春半島上的原住民激戰數月,牡丹社原住民迫於日軍優勢武力而投降 1884 清法戰爭 法艦隊司令孤拔率軍進犯臺灣基隆、淡水二地。清廷派劉銘傳來臺,並在臺中霧峰林家的林朝棟率臺勇協防下,共同擊退法軍。翌年,法軍再對基隆等地發動攻擊,並轉戰澎湖,清廷遂與法國簽訂和約

中日戰爭簡史

時間 導因 結果 影響 白江口之役 唐高宗(龍朔 3 年) 高宗派蘇定方進攻百濟,日本兵援百濟   劉仁軌大敗日軍白江口    百濟 降服 朝鮮之役 明神宗(萬曆 20~26 年) 日本豐臣秀吉發兵入清明朝藩屬朝鮮 豐臣秀吉病死 ,日軍為明與朝鮮聯軍所敗 明朝因而財用大匱 ,以致無力對付滿清及流寇之或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甲午戰爭 清德宗(光緒 20~21 年)   朝顯發生東學黨之亂 ,日本偷襲我軍    清廷海、陸軍潰敗 ,簽訂馬關條約 1.        臺、 澎 割日,影響領土完整 2.       通商 口案設廠製造影響經濟利權

台灣民主國的成立背景

▲   臺灣民主國 成立的背景與目的 乙未割 臺 消息傳抵 臺灣 ,官紳曾寄望國際 英 ,法兩國干預未果,因而被迫自救。 光緒 21 年 5 月中,丘逢甲率士紳要求自主 , 請求 唐景崧 暫理 臺灣 政事。時有 法國 軍官向唐景崧建議 臺灣 獨立、自主,較易取得支持,因乃發表 臺灣民主國 獨立宣言,成立 亞洲 第一個共和國,期藉此爭取國際同情,抗拒 日本 接管。惟從其年號「 永清 」,並對 清 廷採取「恭奉正朔、搖作屏藩」之態度,足證其成立之主要目的是為了對抗 日本 ,而非完全獨立於清廷之外的,「 臺 獨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