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澤東的三大運動
毛澤東的三大運動(新民主運動1949~1956年)
時間 | 內容 | 影響 | |
土地改革運動 | 1950~1952 | 1、打倒地主,土地分給佃農。 2、在鄉村發展組織,進行農業集體化,實施人民公社 | 1、土地國有:在土改過程中,土地逐漸集中於國家,土地為國有。 2、實施農業集體化,生產多並不能有相同的回報,一樣按點領工資。使人民沒有可努力的動力。 |
勞動改革運動 | 1950~1956 | 人民行為有不遵守中共政權措施,則被歸為所謂『反動』『資本主義走狗』,則勞改場勞改,情況嚴重則處死。 | 整肅知識份子 |
三反五反運動 | 1951~1953 | 反革命份子、國民黨黨員等 | 豎立共產黨的新權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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