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澤東的三大運動
毛澤東的三大運動(新民主運動1949~1956年)
時間  | 內容  | 影響  | |
土地改革運動  | 1950~1952  | 1、打倒地主,土地分給佃農。  2、在鄉村發展組織,進行農業集體化,實施人民公社   | 1、土地國有:在土改過程中,土地逐漸集中於國家,土地為國有。  2、實施農業集體化,生產多並不能有相同的回報,一樣按點領工資。使人民沒有可努力的動力。  | 
勞動改革運動  | 1950~1956  | 人民行為有不遵守中共政權措施,則被歸為所謂『反動』『資本主義走狗』,則勞改場勞改,情況嚴重則處死。  | 整肅知識份子  | 
三反五反運動  | 1951~1953  | 反革命份子、國民黨黨員等  | 豎立共產黨的新權威  | 
留言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