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澤東的三大運動

毛澤東的三大運動(新民主運動1949~1956)


時間
內容
影響
土地改革運動
1950~1952
1、打倒地主,土地分給佃農。
2、在鄉村發展組織,進行農業集體化,實施人民公社

1、土地國有:在土改過程中,土地逐漸集中於國家,土地為國有。
2、實施農業集體化,生產多並不能有相同的回報,一樣按點領工資。使人民沒有可努力的動力。

勞動改革運動
1950~1956
人民行為有不遵守中共政權措施,則被歸為所謂『反動』『資本主義走狗』,則勞改場勞改,情況嚴重則處死。
整肅知識份子
三反五反運動
1951~1953
反革命份子、國民黨黨員等
豎立共產黨的新權威
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※ 沈葆楨、劉銘傳積極建說臺灣之重點比較

陳維英小故事(1811~1869)

清代台灣涉外事件大事記